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政务主动公开(以下简称“主动公开”)工作,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编制本指引。 本指引所称主动公开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信息,应当采取有效形式,在职责范围内,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 一、主动公开的原则 主动公开工作应遵循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公正公平、及时便民的原则。 二、主动公开范围 (一)由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负责实施和监督执行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二)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的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和派出机构设置情况。 (三)适合对外公开的货币政策执行、金融稳定、金融服务、外汇管理等方面的信息。 (四)适合对外公开的货币金融统计数据。 (五)履行职责所产生的适合对外公开的有关业务信息。 (六)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事项、程序、条件、期限和受理部门。 (七)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处罚决定。 (八)实施的收费项目、收费依据和标准。 (九)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限额标准、采购项目公告和采购结果。 (十)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以及电话、传真等。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认为应该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主动公开的形式 目前,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根据政府信息事项或信息的内容和特点,选择下列一种或几种载体或方式公开: (一)中国人民银行互联网站浙江省分行子网站; (二)浙江政务服务网; (三)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 (四)有关办公场所、公告栏、电子显示屏、政务公开资料架等; (五)会议; (六)新闻发布会; (七)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 (八)其他便于公众获取信息的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上述方式获取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 四、办事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政务公开办事机构是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延安路149号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1—87686391,87686702 传真号码:0571—87686781 邮政编码:31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