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与承销机构产生消费争议时,原则上先向承销机构进行投诉,承销机构对投诉不予受理或在一定期限内不予处理,或您对承销机构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通过来访、电话、书信等方式向所在地人民银行国库部门进行投诉。(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国库部门投诉电话:0571-87686429)